诚信为本,市场在变,诚信永远不变...
宁波贷款中介公司

咨询热线

13113606317

PRODUCT

宁波贷款

热线电话:

13113606317
联系人:张生
传真:+86-123-4657
手机:13113606317
邮箱:admin@youweb.com
地址:宁波
当前位置: 首页 > 宁波贷款

宁波公积金贷款办理要求

发布时间:2024-05-21 丨 浏览次数:

宁波公积金贷款办理要求在宁波,公积金贷款已成为广大市民购房的重要支持。为确保贷款申请的规范与公正,现将公积金贷款办理要求正式公布如下:

首先,申请人需具备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,这是确保贷款用于本地购房消费的重要保障。

其次,申请贷款时,申请人需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(含)以上,这是公积金贷款申请的基本前提。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在购买新建住房时,连续缴存时间可缩短至三个月(含)以上,但需提供相应的居住证明。此外,购房类型及时间也是贷款办理的重要考量因素。购买自住住房的,需在取得房产证后一年内申请贷款;建造、翻建自住住房的,需在取得房产证后三个月内申请;大修自住住房的,则需在竣工后三个月内申请。在贷款额度上,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,首付款不得低于购房总款的30%;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,贷款条件则更为严格,首付比例及贷款利率均有所上升。

最后,申请人需具备稳定的经济收入,个人信用良好,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,且同意以贷款所购房屋作为抵押。以上即为宁波公积金贷款办理的基本要求,旨在保障公积金的合理使用,维护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。请广大市民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,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,确保申请流程的顺利进行。

Copyright © 2012-2018 宁波贷款中介公司 版权所有
电 话:13113606317  手 机:13113606317  传 真:+86-123-4657  E-mail:admin@youweb.com
地 址:宁波
琼ICP备xxxxxxxx号

扫一扫关注大业微信公众帐号